出境竹木藤草登記證(全稱:出境竹木藤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證)
申請條件:
1. 廠區整潔衛生、道路及場地地面硬化、無積水;
2. 廠區布局合理,原料存放區、生產加工區、包裝及成品存放區劃分明顯,相對隔離;
3. 有相對獨立的成品存放場所,成品庫/區干凈衛生,產品堆垛整齊,標識清晰;
4. 具備相應的防疫除害處理措施,防疫除害處理能力與出口數量相適應;
5. 配備經檢驗檢疫機構培訓合格的廠檢員,熟悉生產工藝,并能按要求做好相關防疫和自檢工作;
6.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或制度,包括衛生防疫制度、原輔料合格供方評價制度、溯源管理制度、廠檢員管理制度、自檢自控制度等。
1. 廠區整潔衛生、道路及場地地面硬化、無積水;
2. 廠區布局合理,原料存放區、生產加工區、包裝及成品存放區劃分明顯,相對隔離;
3. 有相對獨立的成品存放場所,成品庫/區干凈衛生,產品堆垛整齊,標識清晰;
4. 具備相應的防疫除害處理措施,防疫除害處理能力與出口數量相適應;
5. 配備經檢驗檢疫機構培訓合格的廠檢員,熟悉生產工藝,并能按要求做好相關防疫和自檢工作;
6. 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或制度,包括衛生防疫制度、原輔料合格供方評價制度、溯源管理制度、廠檢員管理制度、自檢自控制度等。